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为做好2021年全市游泳场所夏季安全开放监管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市民健康安全,7月26日—27日,高邮市教体局联合市文化执法大队对全市14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及公共游泳场馆开放国家标准的要求,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救生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统一,救生器材配备是否到位等情况,排查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游泳场所管理规范,能够执行“亮码”“测温”等疫情管控措施,但少部分游泳场所存在安全问题,如救生员兼职教练员,怠岗、脱岗现象明显,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相关制度措施缺失等。
在检查中,对相关措施不到位的3家游泳场所当场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各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游泳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同时,按照疫情期间消毒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入场馆人员的数量,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张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