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为推进淮安市体育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保障市民游泳安全,近期,淮安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游泳场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
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全市18家游泳场馆,通过询问了解、现场查看、证件核实等方式,对各场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建设标准和开放条件、落实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责任等4个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并传达了省政风热线栏目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
场馆建设标准和开放条件
重点检查了是否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是否足额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是否设置齐全、醒目的各类安全标识,是否配备安全必需的救护设备、救护药品、器材、是否落实公共场所
治安管理规定落实方面
重点检查是否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场馆监控设施是否达到30天要求。是否具备广播、应急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落实方面
重点检查是否具备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是否按要求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进行水质自检并及时公开结果、是否有消毒、换水和添加药品记录,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等情况。
场馆落实法定消防责任方面
重点检查各场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是否达到安全疏散的标准要求等。
通过此次检查,针对各场馆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不符合开放条件的,现场查封;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联合检查组将持续加强全市游泳场馆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隐患整改,确保淮安市高危险性体育场所安全运营,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安全。(淮安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