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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器材配建管理 保障群众健身权益——《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
2022-01-14 11:28:00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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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体育总局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发布意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33号)有关要求,加快解决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健身权益,更好地发挥健身器材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意见》要求落实属地管理,明确各方责任。按照《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要求与器材接收方和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种类数量和管理维护等事项,建立可查询追溯的工作台账。器材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三方协议要求履行器材安装移交、售后服务等责任。

《意见》指出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器材质量、安装、管理维护检查,协调督促供应商、器材接收方解决器材存在的问题。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经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评价合格的人员参与双随机抽查。

《意见》提到要加强对器材安装验收的监管。器材在安装前和安装后要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并应有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配送投入使用。器材供应商应设置器材使用说明标识牌,内容包括二维码等信息监管标识、安全提示、报修方式、安装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意见》点明要保证器材质量和使用安全。所采购器材应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修订的,应执行修订后的标准),通过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

《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印发以来,各地方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着选址不科学、维护不到位、使用不方便等相关问题,本次《意见》的发布从五大方向,十一点措施部署下一步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就是为了提出问题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源头开始严格把关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健身权益。

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自2002年成立以来,深耕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认证及其验收工作,至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400余家招标机构采信北京国体认证中心认证结果,有效产品认证证书达6500张。多年来,持续承担着各级体育部门室外健身器材检查验收工作。认证和检查验收业务累计收集器材数据60余万条。同时,积极探索健身器材安装维护巡检服务认证,创新培训机构服务认证等新品类认证业务,开拓标准化技术服务。体育总局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后,国体认证中心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内容,为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器材接收方等做好技术服务,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驾护航,引领体育健身器材行业高质量发展。

标签:器材;健身器材;全民健身
责编:顾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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