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再次成为业界热议的高频词。
所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共同组成的“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简单说,就是和全民健身相关的体制机制政策、场地设施指导、组织机构建设、赛事活动文化相关的全部内容,是推动落实全民健身、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身需求的持续增加,全民健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具体说,《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就是加大建设群众普遍欢迎的体育公园、登山道、骑行道等设施的力度,让群众不但健身“有地方可去”,而且“练得好”“练得愉快”。
《意见》同样提出了落实全龄友好理念。过去我们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多面向成年人,缺少符合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需求和标准的健身设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标准;为老年人使用场地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帮扶;营造无障碍环境,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
《意见》最大的亮点,同时也是最受关注的提法无疑是“推动更多竞技体育成果全民共享”。指出推动体育系统管理的训练中心、基地、体校和健身设施以及运动康复等服务向社会开放。事实上,北京冬奥会筹办期间,国家队训练中心、场地已经加大了向社会开放的步伐,去年7月体育总局就启动了“冰雪惠民计划”,首批联合京津冀33家冰雪场馆向全国冰雪场馆发起倡议,定期向百姓免费开放。首批免费开放的场地就包括首都体育馆等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以及天津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等国家队训练场馆。今年“五一”前后,包括“冰丝带”等在内的一众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也将打开大门,实现“竞技体育成果全民共享”。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推动、努力下,“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一定能从愿景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