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规程发布 南京苏州11 月上演主客场对决
2025-09-17 09:20  来源:交汇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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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日报·交汇点讯 9月16日,江苏省体育局正式印发《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明确南京、苏州两座城市将派出代表队,于11月下旬通过主客场两回合对决,角逐该项赛事冠军。

根据规程,本届对抗赛由江苏省体育局主办,南京市体育局、苏州市体育局、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及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赛事采用主客场两回合制,首回合比赛定于11 月 22日19:35 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次回合较量则于11月29日19:35 移师苏州奥体中心体育场。

在参赛资格方面,规程对球员与官员均作出明确要求。球员需为198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且需满足户籍、社保、学籍或身份证属地等任一与代表城市相关的条件,同时每场比赛中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球员上场人数不得少于5人,凸显赛事对年轻球员培养的重视。官员方面,主教练须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及以上有效执教证书,助理教练须具备C级及以上证书,队医需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领队则由设区市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竞赛规则上,赛事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时长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每队每场可替换7名球员、执行3次替换程序(中场休息时可额外替换)。两回合较量中,进球数多者胜出;若进球数相同,客场进球多者晋级;若客场进球数仍持平,则通过点球决胜。此外,赛事期间球员或官员累计2张黄牌或1张红牌,将自动停赛1场。​

奖励设置方面,冠军球队将获得冠军奖杯、奖金及奖牌,亚军球队获颁亚军奖牌;个人奖项包括 “最佳球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执法裁判员也将获得纪念奖杯。赛事技术官员(含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等)由江苏省足协提出建议名单,报江苏省体育局审定后公布。​

据了解,本届对抗赛旨在推动省内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间的交流与竞技,提升区域足球运动水平,相关筹备工作将有序推进,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赛事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体育局所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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