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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关于举办“中国银行杯”“迎新春 抗疫情”第三届江苏省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公开赛的通知
2023-01-09 16:22:00  来源:江苏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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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体群〔2023〕1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健身气功在祛病强身方面的独特价值,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提振防疫抗疫信心,营造健康快乐、安详幸福的新春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银行杯”“迎新春 抗疫情”第三届江苏省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公开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3年1月18日—2月19日。

二、竞赛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创推广的健身气功八段锦、健身气功五禽戏、健身气功六字诀。

三、参赛人员

健身爱好者。

四、报名及竞赛办法

具体报名和竞赛办法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本系统、本地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比赛。

(二)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赛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参赛单位和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分散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着健身气功表演服、运动服、休闲服及运动鞋、健身鞋参加比赛。

附件:“中国银行杯”“迎新春 抗疫情”第三届江苏省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公开赛规程

江苏省体育局

2023年1月5日

附件

“中国银行杯”“迎新春 抗疫情”第三届江苏省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省体育总会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苏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农民体育协会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

三、公益支持单位

江苏省发展体育基金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9日。

地点:由参赛单位和人员自行安排,各体育场馆、公共空间、居家、户外均可。

五、竞赛项目

(一)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六、组别和项目

(一)个人赛

1.健身气功八段锦

2.健身气功五禽戏

(二)集体赛

1.健身气功八段锦

2.健身气功六字诀

两项任选其中1项参赛,组别如下:

(1)农村农民组,以农村乡镇为单位组队参赛。

(2)医务人员组,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组队参赛。

(3)职工组,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

(4)残疾人组,以设区市或县(市、区)残疾联合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5)社区组,以社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6)家庭组,以家庭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各设区市体育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残联、各县(市、区)健身气功协会,各社区、站点、俱乐部等单位,全省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健身爱好者均可组织报名参赛。

(二)个人赛,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不限年龄,不限区域。

(三)集体赛:各单位可组多支代表队参赛。

1.农村农民组、医务人员组、职工组、残疾人组、社区组每支代表队运动员不少于4人,性别、年龄不限,上传参赛视频。

2.家庭组,每支家庭代表队人员不少于3人(祖孙三代、父母及子女一家三口等家庭成员组成形式),上传参赛视频。

八、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个人设一、二、三等奖

运动员连续5天单次得分或共有10天单次得分达到10500分(含10500分)以上为一等奖;连续5天单次得分或共有10天单次得分达到10000分(含10000分)以上为二等奖;连续5天单次得分或共有10天单次得分达到95000分(含95000分)以上为三等奖;其余为参与奖。

(二)集体赛设一、二、三等奖

集体赛,按各组别、各队、各项目得分,高分列前依次分别录取10%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60%为三等奖;

(三)本次比赛集体组设十佳展示奖、十佳服装奖、十佳最美家庭奖、最佳上镜奖。

(四)每天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择优联系当天比赛前8名中的运动员自拍整套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择时宣传报道。

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拍摄障碍的残疾人可通过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健身气功协会协助上传视频。

(五)组委会将在《扬子晚报》设置荣誉榜,每周比赛结束后,择优刊登前200名获奖运动员名单。所有比赛结束后,刊登十佳展示奖、十佳服装奖、十佳最美家庭奖、最佳上镜奖队伍名单。

(六)为获奖的单位和运动员颁发电子获奖证书,为其余参赛运动员(队)颁发电子荣誉奖证书。

(七)为组织参赛个人运动员超过1000名;参赛队超过100个集体队的设区市、县(市、区)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并将组织参赛情况纳入2023年度全省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内容。

九、竞赛办法、报名要求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比赛设竞赛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体育局选派,裁判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健身气功协会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

标签:健身气功;江苏省;体育局
责编: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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