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作为全民健身的基础人群,是夯实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和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石。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培养终身运动者”等系列聚焦青少年体育的发展举措。进一步推动体教融合,将全体青少年培养成为终身运动者,传承北京冬奥精神,实现以体育人的目标,成为高质量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
体育总局青少司将结合青少年人群生长发育和体育参与等特点,全面贯彻《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胸怀“国之大者”,积极落实青少年体育“十四五”重要部署,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持续深化体教融合,巩固夯实体校、学校、社会俱乐部三大阵地建设,对标国家奥运备战任务,统筹推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形成全域式青少年体育参与格局是培养终身运动者的基础
《意见》提出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让每个青少年较好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培育运动项目人口。体育总局联合教育、卫生、团中央等部门开展了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体教融合走基层”和青少年亲子体育活动等,旨在构建“家—校—社”全域式青少年体育参与格局。在深化体教融合的背景下,总局青少司着力于青少年体育参与过程中体育指导人员、体育竞赛、体育活动、课后体育服务和体育场馆资源等工作,积极推动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节假日线上线下青少年体育活动和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合作等改革,破解青少年校内校外、日常和假期参加体育活动的壁垒,为不断提升青少年体育知识、运动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身体素养奠定基础。
构建网络型青少年体育组织体系是培养终身运动者的载体
青少年生性活泼、生活覆盖面广、活动场域多元。《意见》不仅从学校开展体育课、体校和体育俱乐部进学校等方面完善学校、体校和体育俱乐部的服务功能,还通过体卫融合、城乡区域均衡、社会力量参与和社区体育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了青少年服务阵地。构建涵盖校内校外、城乡均衡和多元机制的网络型青少年体育组织体系是为青少年提供更高水平体育服务的基础,更是培育体育素养、运动技能和竞赛能力的载体。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及推进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使社会组织和企业有序参与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等服务;另一方面,进一步扶持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灵活、便捷、多元的服务机制,使社会力量与体校、学校有机合作,壮大青少年体育组织服务体系。
建立常态化青少年体育服务机制是培养终身运动者的关键
通过体育锻炼使青少年实现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目标,是一个长期、系统和周期性的过程。《意见》提出支持体校、体育俱乐部进入学校、青少年宫开设公益性课后体育兴趣班。支持学校、青少年宫和社会力量合作创建公益性体育俱乐部等举措,旨在开展与学校体育课程具有差异性、特色化和个性化的体育服务。更为重要的是,从学校延伸至社区、家庭等场域,破解常态化开展青少年体育服务的组织力量、人力资源等不足问题。2020年,总局青少司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动员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体校、体育俱乐部,利用体育中心、各类体育场馆、公园和社区空间等公共场地资源,开展面向全体儿童青少年的常态化主题健身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广大青少年的高度认可,既动员了一批青少年体育组织参与,也为培育终身运动者提供服务平台。
体育总局青少司司长王立伟表示:“青少司将在《意见》的指导下,以学校、体校和体育俱乐部为三大阵地,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通过构建面向全体青少年的健康促进体系、强化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